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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到元朗一間頗具名氣的酒樓出席公司的開年飯,本來我一早表示不會出席,但今早回到公司,從同事口中得知同事V也會帶同小朋友一同前往。她的小朋友是個一歲多的男孩子,已經探訪他兩次有多,如果她帶同兒子一起的話,我一定會出席。之後致電給同事V確定了她真的會帶兒子出席,這時才告知上司我晚上將會出席,幸好他大為歡迎。

最近一次探訪同事V的兒子已是去年八月的事情,是次他又比上次瘦了點高了點,而且懂得自己上落樓梯。由於還未開始上菜,此段時間我們便帶他到酒樓附近的超級市場逛逛。我推著超市的手推車,他則把東西放進車內,這此東西不是真的買下來,只是給他玩弄而已。返回酒樓後,同事V餵蘋果給兒子吃,由於他還小,同事V把蘋果切開一半,用餐具逐小挑起給他吃。到了上菜時,本來打算自己吃過後才幫忙同事V照顧兒子,好讓她能夠吃到東西。但經其他同事的提點,我才懂得把飯菜夾給同事V,如果不是同事V便沒有機會品嘗。吃過後我便接手照顧這位小嬰兒,雖然他看起來瘦瘦小小,但摸摸肚子仍是脤脹的,而且他已經懂得把玩桌子上的餐具,有時還會把筷子拿起來敲這敲那,阻止他這樣又會跟你搶奪餐具。之前聽說帶小朋友到食肆是很難吃到東西的,因為他們會弄這弄那,要格外留意他們,聽後我也不大相信,心想把他們放上大比或安頓他們在嬰兒坐位上便行。雖然我們也有安排嬰兒坐位給他,但他不會安靜地坐在椅上,會纏著媽媽(同事V),身子東倒西歪,狀甚危險,只好把抱他到大比上,但放在大比上,他也不會安靜下來。後來同事V的丈夫到來把兒子接回家中,我抱著小嬰兒走了一段梯級雙手也疲乏不已。經過這次後我覺得帶同小朋友到食肆一起吃飯是一件充滿挑戰性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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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nesuzuk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